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貿市場規范管理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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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貿市場規范管理的實施意見

咸渭政辦發 〔2020〕13 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為了扎實推進“創文鞏固提升”工程,加強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建立完善科學規范的長效管理機制,切實保障群眾的“菜籃子”“米袋子”質量安全放心,按照省、市推進農貿市場規范化建設有關要求,經區政府2019年第15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就農貿市場規范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市容管理、改善環境衛生、提升城市品質為目標,堅持把農貿市場環境改善與規范化建設相結合,農貿市場常態化管理與鞏固創文成果相結合,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水平,增強服務功能,打造干凈整潔、環境優美、公平交易、規范有序的消費環境。

二、組織機構

成立區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商務局、區衛健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消防大隊和各街辦主要負責同志和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農貿市場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考核評比等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小寧擔任。同時,建立農貿市場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會議召集,各成員單位參加。

三、重點工作

1. 開展文明誠信農貿市場創建活動。按照《渭城區文明誠信集貿市場創建標準》,由區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聯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市場主辦方每年開展2次文明誠信農貿市場創建活動,每季度對各農貿市場創建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每半年對考核排名進行一次評選。對排名前兩位的農貿市場頒發“文明誠信農貿市場”流動獎牌,并給予每個農貿市場2萬元的資金獎勵。

2. 落實市場管理公建配套資金。鼓勵支持市場主辦方按照規范化標準化農貿市場建設要求,對市場內部基礎設施進行維修改造和提升,規范車輛管理,定期更新宣傳制度牌匾,維護環境衛生保潔,提升市場的購物環境、服務功能和管理水平。對符合改造提升條件的,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進行審核把關,并根據改造提升情況,給予每個農貿市場5萬元的公建配套資金補助。

3. 鼓勵民營資本投資建設標準化農貿市場。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鼓勵民營資本投資新建或改擴建標準化農貿市場。對有投資意向的企業,在提出申請后,由所轄街辦進行初步審核,報區農貿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同意后,進行立項、招標、施工等。市場建成后,按照商務部《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和財務審計管理制度,由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審計驗收,驗收合格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補助。對新建農貿市場資金補助不超過30萬元,改擴建農貿市場資金補助不超過50萬元。

4. 積極搭建電子商務平臺。打通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渠道,以智慧渭城建設為抓手,加快推進智慧農貿市場建設,運用網絡平臺、電子支付、現代流通等科技技術,逐步建立智慧交易、智慧管理、智慧支付、智慧物流等智慧農貿市場系統,推動市場向現代化流通經營模式發展。

5. 落實市場主辦方主體責任。由區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督促市場主辦方落實主體責任,制定長效管理制度,配備足夠管理和保潔人員,全面做好市場內部環境衛生、經營秩序、消防安全等工作。要按照標準化農貿市場要求,完善和改造市場基礎設施,提升硬件標準。做好劃行規市,固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位,禁止亂停亂放、占道經營和出店經營。落實專門食品檢測室和專職檢測人員,每天公示農殘檢測結果,保證食品質量安全。要按照垃圾分類要求,配備足夠垃圾分類設施(桶),做到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嚴格落實“四個嚴禁”要求(嚴禁活禽宰殺、嚴禁活禽交易、嚴禁野生動物交易、嚴禁野生動物制品交易),落實病媒生物防制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消殺、除“四害”工作。

四、職責任務

1. 區市場監管局(區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農貿市場長效管理制度,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依法進行監管。開展市場經營秩序整治,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打假維權等工作。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無照經營和虛假廣告、虛假宣傳等行為,打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在農貿市場長期設置公平秤,督促市場主辦方做好劃行規市、衛生管理、垃圾分類等工作,完善“三防”設施,規范門頭牌匾,推行證照統一懸掛,宣傳引導經營戶實行垃圾分類投放。

2.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按照《咸陽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操作規范》,加強農貿市場內部垃圾中轉站、垃圾屋的建設和管理,做到垃圾及時分類清運、日產日清。加強農貿市場內部公廁管理,督促市場主辦方做好日常保潔工作。取締馬路市場,及時清理農貿市場周邊的流動攤點和非機動車輛。

3. 區衛健局:負責做好農貿市場公共安全衛生監督管理和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知識培訓工作,督促市場主辦方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定期進行檢查指導。

4. 區商務局:負責農貿市場整體規劃和建設,積極向上爭取各類專項資金和補助。

5. 區消防大隊:負責農貿市場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督促市場主辦方落實防火責任制,對消防栓、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及重點部位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 各街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新建、擴建農貿市場前期審核工作。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做好市場周邊環境衛生整治,及時清理衛生死角和野廣告。督促市場主辦方拆除市場內違法建筑、亂搭亂建等。依法加強市場內部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定期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審核辦理市場內部食品經營戶健康證、衛生許可證等各類證照,做好農殘檢測,嚴禁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水果等農副產品入市銷售,對檢疫檢測中發現的違法產品及時予以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將任務細化分解,責任層層落實,做到領導包抓、上下聯動、整體推進。要在每個農貿市場固定專職監管人員,公開監管人員姓名、聯系方式和監管職責,及時掌握市場經營運營情況,督促協調解決存在問題。

(二)強化協作配合。農貿市場規范管理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的系統工程。各成員單位要強化協作意識,加強溝通對接,密切協作配合,持續深入開展聯合檢查、聯合執法等活動,齊心協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三)嚴格督查考核。區農貿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抓總,加強對農貿市場規范管理的督促檢查和指導,每季度聯合各成員單位對農貿市場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工作滯后。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將在全區進行通報,促進各項工作任務快速有效落實。

附件:1. 渭城區農貿市場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

2. 渭城區文明誠信農貿市場創建標準

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渭城區農貿市場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各街辦、各職能部門,以及農貿市場主辦方之間的溝通銜接,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明確市場監管職責,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水平,從根本上解決市場“臟、亂、差”等突出問題,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建立農貿市場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主要職能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聯席會議履行以下職責:

1. 宣傳貫徹落實農貿市場管理相關文件規定。

2. 研究制定全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中長期規劃及重大政策措施。

3. 組織開展“文明誠信農貿市場” 創建評比活動。

4. 協調解決農貿市場管理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分析研判整治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5. 組織開展聯合整治行動,指導和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6. 落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二、工作機構

1.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衛健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消防大隊5個部門,以及各街辦組成。

2.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小寧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指定1名業務科室負責人擔任。聯絡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確定后,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3. 聯席會議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總召集人,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會議召集人,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報聯席會議備案。

三、工作規則

1.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由總召集人主持,各成員單位參加,按照聯席會議職責議定推進農貿市場規范化建設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2. 聯席會議采取一事一議,根據召集人的提議或成員單位的建議,研究提出聯席會議議題,會后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并抄報區委、區政府,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3. 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的涉及本部門事項,并按要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在下一次會議之前,向聯席會議報告有關工作落實情況。

4. 各成員單位之間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針對議題,充分發表意見,對無故缺席或出席會議未發表不同意見的,均視為本部門同意。

5. 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匯總并通報成員單位有關工作情況,協調、督促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和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


附件2

渭城區文明誠信農貿市場創建標準

一、市場管理機構

1. 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證照齊全。

2. 市場管理機構健全,工作人員職責清晰。

3. 市場內部經營戶臺賬、進貨查驗、公平秤、消費維權等管理制度健全,臺賬記錄及時、內容完整。

4. 建立創建機構,制定創建方案,市場管理人員和經營者積極參與創建。

二、硬件設施

1. 市場內部各項設施整潔有序,設施設備運行正常,配備專人負責日常維護管理。

2. 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市場內部配備必要的保潔人員。

3. 各種公示欄、電子顯示屏設置規范、醒目,內容更新及時。

4. 市場劃行歸市、布局合理,有平面示意圖和指引標識。

三、市場管理

1. 審查市場經營戶資格,加強日常管理,完善市場應急預案。

2. 建立市場經營戶基本信息臺賬,及時更新。

3. 定期對市場經營戶經營環境、商品質量、落實政策法律規定和市場要求等情況進行檢查,依法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4. 市場醒目位置設有公平秤并能正常使用。

5. 市場管理、商品質量、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等管理制度健全。

6. 積極配合監管部門查處擾亂市場秩序違法行為,發現涉嫌違法經營線索,及時報告相關監管部門。

四、市場經營者

1. 依法辦理相關證照,按照核準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2. 誠信守法經營,不經營國家禁止銷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禁止活禽銷售,不對商品質量等作引人誤解、虛假宣傳,對不合格商品主動下架退市。

3. 嚴格落實“四個嚴禁”(嚴禁在市場內進行活禽交易、嚴禁在市場內進行活禽宰殺、嚴禁野生動物交易、嚴禁野生動物制品交易)。

4. 食品經營人員定期開展健康檢查,持證上崗。認真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落實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制度,憑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入市銷售。

5. 不強買強賣、短斤少兩、欺行霸市。

6. 不銷售或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不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

五、信用建設

1. 經常性開展信用建設管理培訓,加強宣傳教育引導。

2. 對市場經營者開展信用信息征集和評價。

3. 開展文明經營戶評比活動,公示“文明經營戶榮譽榜”。

4. 在攤位續租及攤位費優惠等方面落實獎懲措施,形成信用激勵約束機制。

六、消費維權

1. 設有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工作站(點),健全受理、調處機構,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建立投訴舉報處理檔案。

2. 主動接受新聞媒體與社會各界監督,及時糾正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