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集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實施意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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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為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助推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根據江蘇省、蘇州市高質量監測評價體系新增、替換指標及《蘇州市中心城區集貿市場標準化建設規范(試行)》要求,圍繞市委市政府開展新時代“三超一爭”、聚焦聚力“三標桿一率先”的總體部署,通過實施集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高標準提升全市集貿市場現代化水平,積極營造舒心、放心、安心的消費環境,特制定《張家港市集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實施意見》。

二、目標任務

自2020年至2021年,按照“設施先進完善、管理標準規范、主體誠信自律、環境潔美有序”的統一改造標準,完成城區、鎮域集貿市場標準化改造28家,新建標準化集貿市場3家并投入使用,全面實現“滿足群眾消費、適應時代需求、樹立行業標桿、展示港城形象”的建設總目標。

三、工作舉措

(一)明確改造原則

一是立足根本,著眼長遠的原則。二是分工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三是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的原則。四是多元投資,政府補貼的原則。

(二)明確實施步驟

明確時間節點。分以下三個階段進行。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市場的規劃、設計、預算、招投標等工作。2020年12月底前:重點改造14家市場,新建市第二集貿市場(暫定名)投入使用。2021年1月至12月:重點改造14家市場,新建美鄰廣場(暫定名)、雙山農貿市場(異地新建)投入使用。2020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根據驗收考核標準,對建設改造項目逐一驗收并上報市政府。

(三)明確政策扶持。市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獎補,各鎮可參照市財政標準予以獎補。

(四)明確職責分工。市場監管局、商務局、保稅區、經開區等14個部門、10個鎮(區)板塊及市場主辦方(經營方)各司其責、齊心協力推進集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

(五)明確驗收細則。從市場場地環境、市場設施設備、市場攤位設置等方面明確建設改造標準及分值,從智慧管理、休閑設施、便民服務等方面明確加分項。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市集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并實行市領導掛鉤聯系制度,建設改造項目按年度列入當年民生實事項目。各鎮(區)、相關單位成立相應機構。

(二)周密謀劃部署,協同推進實施。分解階段目標,制訂相應預案,確保改造當年實施、當年完成。

(三)嚴格工作標準,強化督導考核。嚴把時間關、質量關,加強統籌調度,落實監管責任,確保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