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洞頭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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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洞政辦發〔2019〕30


 

 

 

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洞頭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的通知

 

區各有關單位:

《洞頭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1.洞頭區城鄉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三年行動計劃任務總表(2019-2021年度)

      2.2019年洞頭區城鄉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行動考核指標分解表

 

                     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815

洞頭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推進農貿市場提檔升級星級創建步伐,推動農貿市場高質量發展,實現城市轉型發展、提升城市規劃布局,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根據《溫州市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三年行動計劃》(溫政辦﹝20192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目標

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作為根本出發點堅持農貿市場公益性、民生性、社會性的特點屬性,強化農貿市場惠民生、保供應、穩物價、保安全、促消費的功能定位,統籌推進城鄉農貿市場一體化發展,促進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到2021年,打造精品特色農貿市場1家;建設果蔬菜皮就地處理、凈菜上市農貿市場1家;開展使用菜籃子、布袋子農貿市場1家。加快省放心農貿市場建設,到2021年建成省放心農貿市場2家。加快推進星級農貿市場建設,到2019年底全區城鄉農貿市場一星級以上覆蓋率達100%;到2021年底全區鄉鎮政府所在地農貿市場實現二星級以上覆蓋率達100%,城區農貿市場實現三星級以上覆蓋率達80%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放心農貿市場建設。按照《浙江省放心農貿市場評價細則(試行)》要求,結合三年行動計劃,有序推進我區農貿市場“消費環境放心、食品安全放心、管理服務放心、誠信經營放心、價格計量放心”等5個方面建設。通過放心農貿市場創建覆蓋,鞏固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成果,全面提升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區農提辦,配合單位:區農提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二)提升鄉村農貿市場品質。深入貫徹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結合我區美麗鄉村示范創建和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推進鄉村農貿市場建設,加快提高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通過鄉村農貿市場創星攻堅3年行動,重點解決鄉村農貿市場設施簡陋、環境臟亂差、安全隱患多、管理手段粗放、長效機制缺乏等問題,完成全區鄉村農貿市場更新換代,徹底改善我區鄉村農貿市場的整體面貌,使鄉村農貿市場的購物環境更加優美、民生公益性更加突出,農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進一步提升。(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區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三)鼓勵新型業態市場發展。為適應城市發展、創文創衛等城市形象提升,重點打造精品特色農貿市場,力爭融入海島特色等元素,融合旅游、休閑、購物、餐飲等行業,創新經營業態,使農貿市場從傳統農產品購物場所轉變為現代化消費服務平臺,借以提升我區商業服務能力及食品安全環境,使農貿市場成為城市的窗口、文化的窗口。(牽頭單位:區經信局,配合單位:區文廣旅體局、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四)啟動綠色環保市場創建。加強農貿市場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建設。開展果蔬菜皮就地處理、凈菜上市工作,實現農貿市場垃圾就地資源化利用,促進市場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循環利用。各市場推廣使用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實行購物塑料袋有償提供。推廣使用可重復使用的菜籃子、布袋子。農貿市場內經營產生的各類污水、沖洗水等須進入污水系統,同步做好雨污分離。(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區經信局、區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五)科學規劃農貿市場配建。結合“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工作,按照《浙江省農貿市場建設與管理規范》及《溫州市城市社區暨規劃管理單元公共服務設施基本配套規定(試行)》,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時予以銜接落實標準化農貿市場建設。在住宅小區地塊出讓時,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應根據規劃確定配建農貿市場作為公共配套資源,并實施統一運營和管理;新建、重建農貿市場攤位、商鋪不得分割出售。(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配合單位: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六)加快無證農貿市場處置。各街道(鄉鎮)要開展無證農貿市場大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做到關閉取締一批、規范改造一批。關閉取締的無證農貿市場由屬地政府負責組織關閉,相關職能部門予以配合。因人民群眾生活需要、屬地政府確定保留的無證農貿市場,須及時進行改造升級、規范管理。已經改造升級后的無證農貿市場,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發放市場名稱登記證;特殊情況的,提請區政府專題審議。(牽頭單位:區農提辦,配合單位:區綜合執法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七)加強農貿市場周邊監管。強化農貿市場周邊占道經營、流動攤販、交通秩序管理,確保市場周邊環境良好。農貿市場500米范圍內原則上不得設立“臨時疏導點”。農貿市場范圍200米內不鼓勵設立與市場內經營同類商品(水產、肉類、蔬菜、豆制品、熟食等)的經營單位。屬地街道(鄉鎮)同意設立的臨時疏導點,設置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期滿后予以關閉;若有特殊情況,延續設立不得超過1年。(牽頭單位:區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洞頭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八)實現農貿市場專業托管。要進一步優化托管方案、擴大托管范圍、加快推進農貿市場專業化托管進程。全區民營、村辦市場完成100%的委托國有或民營專業化公司管理。要提高專業化托管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打造一支業務精、素質高、戰斗力強的管理團隊讓專業化托管發揮真正的效應,使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專業托管給農貿市場帶來的可喜變化。(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九)完善農貿市場精細管理。推廣遠程監控監管新模式,全區農貿市場納入遠程監控監管范疇,實現遠程監控監管的全覆蓋。要不斷健全農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商品質量索證索票、食品安全快速檢測、不合格商品退市銷毀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農貿市場經營戶信用評價及信用公示制度,提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水平。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全區農貿市場進行抽查測評,實時發布全區農貿市場長效管理指數測評報告。(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大數據管理中心,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三、職責分工

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區市場監管局(農提辦)牽頭,屬地街道(鄉鎮)具體實施,部門配合”的辦法,組織開展實施。區委深改辦、區考績辦、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區經信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國資辦)、區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廣旅體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執法局、區傳媒中心、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大數據管理中心、各街道(鄉鎮)區市場發展有限公司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要求,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區市場監管局(農提辦):負責全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工作的組織、協調、督辦、考核等工作;負責制定全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工作行動計劃;督促和協調責任單位落實各項整治措施,掌握各責任單位的工作進度;協助分管領導、協調人定期組織召開會議,負責督查、匯總各項工作進展;建立匯報制度,定期向分管領導、協調人匯報工作進展,并向責任單位、配合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區委深改辦: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優化涉及農貿市場事項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指導農貿市場相關審批部門做好優化工作。

)區考績辦:要將各部門、街道(鄉鎮)完成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行動工作情況及農貿市場日常長效管理情況,納入區對各部門、街道(鄉鎮)年度重點工作考核考績。

)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要根據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具體要求,結合城市文明指數測評加強對全區農貿市場日常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在全區范圍予以通報。

)區經信局:協助推進農貿市場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貿市場信息化改造。

)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工作中涉及妨礙公務的違法行為。

)區財政局(國資辦):負責落實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專項補助資金、長效管理專項資金,配合制定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工作“以獎代補”的具體政策。

)區住建局:指導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工程質量監督及供排水、綠化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大建大美、精建精美”過程中農貿市場建設工作。

)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在城鄉規劃中做好農貿市場布局規劃,促進農貿市場布局規劃真正落地。

)區農業農村局: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農貿市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抽查。

(十一)區文廣旅體局:指導農貿市場打造精品特色,力爭融入時尚、文化、創意、特色、品牌等新元素,融合旅游、休閑、購物、餐飲等行業,創新經營業態。

十二)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農貿市場人感染禽流感等相關疫病的疫情監測、預警以及病媒生物防制和場內消毒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區綜合執法局:負責農貿市場外圍環境治理,依法取締馬路市場和流動攤販;督促和指導街道(鄉鎮)拆除不予保留農貿市場的違法建(構)筑物;指導市政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農貿市場,做好接管工作和排水許可證辦理。

(十)區傳媒中心:加大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及時宣傳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工作取得的成果,發揮示范效應,帶動全面發展。

(十)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督促和指導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級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建設。

(十)區大數據管理中心:指導農貿市場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數據共享、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實現智能支付、交易溯源、計量監管、價格監測等智慧經營和管理模式。

十七)各街道(鄉鎮):負責做好轄區內農貿市場的調查摸底,提出分類處置的建議方案;按照市、區兩級政府的統一部署,具體負責轄區內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八)農貿市場舉辦方: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受益,誰管理;誰搭建,誰拆除”的原則,根據區政府統一安排,主動配合街道辦事處做好農貿市場的拆除、修繕、提檔升級創星和托管等工作,履行市場舉辦者的日常管理職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堅持全區“一盤棋”思路,統籌推進農貿市場建設。區農提辦要做好組織協調,落實市場主辦方主體責任、街道(鄉鎮)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水平,推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街道(鄉鎮)要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規劃、建設方案,倒排進度,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全力落實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行動。(牽頭單位:區農提辦,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二)加大支持力度。明確農貿市場公益性、民生性、社會性的特點屬性,發揮國有農貿市場示范引領作用,鼓勵民營資本、社會力量共同參與農貿市場建設管理。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優化涉及農貿市場事項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縮短辦理時限。農貿市場建設依市場舉辦單位申請,用水價格政策參照公辦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標準執行,依法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規費。(牽頭單位:區農提辦,配合單位:區委深改辦、區綜合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三)強化考核考績。要將各街道(鄉鎮)完成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行動工作情況及農貿市場日常長效管理情況,納入年度重點工作考核考績。要結合國家衛生區城、省級文明示范區城、衛生鎮創建具體要求,加強對全區農貿市場日常經營管理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結果在全區范圍予以通報。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屬地街道(鄉鎮)要及時采取督辦、約談等措施,督促限時整改。(牽頭單位:區農提辦,配合單位: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四)落實補助資金。區級財政要結合實際情況,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農貿市場建設管理,保障農貿市場提檔升級資金投入到位。各街道(鄉鎮)要結合實際情況,安排資金用于支持農貿市場建設管理。政策性獎補的資金原則上用于本市場的日常維護管理支出。(牽頭單位: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五)加強輿論宣傳。加大對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及時宣傳我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星級創建工作取得的成果,發揮示范效應,帶動全面發展。要不斷健全農貿市場社會監督機制,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農貿市場長效管理良好氛圍。(牽頭單位:區農提辦,配合單位:區傳媒中心,責任單位:各街道<鄉鎮>

 

 

 

 

 

 

 

 

 

附件1

洞頭區城鄉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三年行動計劃任務總表

2019-2021年度)

序號

主要任務

主要工作內容

責任單位/三年任務數

牽頭/配合單位

北岙

街道

東屏

街道

元覺

街道

霓嶼

街道

大門鎮

鹿西鄉

合計

1

推進放心農貿市場建設

強力推進省放心市場創建,縱深推進農貿市場“消費環境放心、食品安全放心、管理服務放心、誠信經營放心、價格計量放心”等5個方面建設。

1

0

0

0

1

0

2

區農提辦/區農提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街道<鄉鎮>

2

提升鄉村農貿市場品質

有證農貿市場一星級以上覆蓋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街道<鄉鎮>

鄉鎮政府所在地有證農貿市場二星級以上覆蓋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城區有證農貿市場三星級以上覆蓋率

80%

80%

80%

80%

80%

80%

80%

3

鼓勵新型業態市場發展

重點打造精品特色農貿市場,力爭融入時尚、文化、創意等海島特色、品牌等新元素,融合旅游、休閑、購物、餐飲等行業,創新經營業態。

1

0

0

0

0

0

1

經信/區文廣旅體局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鄉鎮>

4

啟動綠色環保市場創建

果蔬菜皮就地處理、凈菜上市農貿市場建設。

1

0

0

0

0

0

1

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經信局、各街道

<鄉鎮>

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農貿市場建設。

1

0

0

0

0

0

1

5

科學規劃農貿市場配建

按照《浙江省農貿市場建設與管理規范》及《溫州市城市社區暨規劃管理單元公共服務設施基本配套規定(試行)》《溫州市城市商業網點規劃(修編)》,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時予以銜接落實標準化農貿市場建設。

區政府對列入城中村改造的村辦農貿市場,鼓勵以貨幣形式安置收儲,不再由村級單位負責重建。在住宅小區地塊出讓時,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應根據規劃確定配建農貿市場作為國有公共配套資源,由房地產開發商配建并移交區政府,并實施統一運營和管理;新建、重建農貿市場攤位、商鋪不得分割出售。

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住建局區經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鄉鎮>

6

加快無證農貿市場改造

開展無證農貿市場大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做到關閉取締一批、規范改造一批。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區農提辦/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鄉鎮>

7

加強農貿市場周邊監管

強化農貿市場周邊占道經營、流動攤販、交通秩序管理,確保市場周邊環境良好。

對農貿市場范圍500米內原則上不得設立“臨時疏導點”;農貿市場范圍200米內不鼓勵設立與市場內經營同類商品(水產、肉類、蔬菜、豆制品、熟食等)的經營單位。屬地街道辦事處(中心區)同意設立的臨時疏導點,設置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期滿后予以關閉;若有特殊情況,延續設立不得超過1年。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鄉鎮>

8

實現農貿市場專業托管

進一步優化托管方案、擴大托管范圍、加快推進農貿市場專業化托管進程。讓專業化托管發揮真正的效應,使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專業托管給農貿市場帶來的可喜變化。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各街道<鄉鎮>

9

完善農貿市場精細管理

推廣遠程監控監管新模式,城區和各縣(市)城關及中心鎮農貿市場遠程監控實現全覆蓋。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分局區大數據管理中心各街道

<鄉鎮>

 

 

 

 

 

 

 

 

 

附件2

2019年洞頭區城鄉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創星行動考核指標分解表

序號

分項分解目標

任務

牽頭/配合單位

1

省放心農貿市場建設

以新城農貿市場為創建主體 ,完成的創建任務。

區農提辦/區農提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北岙街道

2

 

創建一星級文明規范市場

完成全區有證農貿市場一星級以上覆蓋率達到100%的創建任務。

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市場發展有限公司、各街道<鄉鎮>

3

創建二星級文明規范市場

完成鄉鎮政府所在地有證農貿市場二星級以上覆蓋率達到100%的創建任務。

4

延續確認三星級文明規范市場

完成城區有證農貿市場三星級以上覆蓋率達到80%的創建任務。

5

果蔬菜皮就地處理、凈菜上市、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農貿市場建設

以新城農貿市場為果蔬菜皮就地處理、凈菜上市為建設主體,北岙農貿市場為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建設主體,完成的創建任務。

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市場發展有限公司北岙街道

6

專業托管化

完成全區專業托管覆蓋率達到100%的創建任務。

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發展有限公司、各街道<鄉鎮>

7

智慧遠程監控

完成全區智慧遠程監控覆蓋率達到40%

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分局區大數據管理中心區市場發展有限公司、各街道<鄉鎮>

 

 

 

 

 

 

 

 

 

 

 

 

 

 

 

 

 

 

 

 

 

 

 

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8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