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規范圩鎮農貿市場及周邊經營秩序的倡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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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規范圩鎮農貿市場及周邊經營秩序的倡議書


尊敬的廣大個體工商戶和父老鄉親們:

     近年來,我鎮的人居環境、群眾素質、商戶文明程度、群眾生活品質得到了很大提升,雖取得一定效果,但要達到“干凈整潔、井然有序、寬敞明亮、和諧宜居”的圩鎮還有一點距離,一些不文明的現象還仍然存在,光靠鎮村干部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大家的共同參與和密切配合。打造宜商宜居的邊貿特色小鎮,是我們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也是我們共同的義務和責任。為此,特向廣大人民群眾、農貿市場經營戶和各臨街商戶發出如下倡議:


      一、保持清凈整潔。請您自覺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保持市場經營場所內外干凈、整潔,做到垃圾即產即清;及時將經營活動產生的垃圾放入垃圾桶或垃圾袋中;肉產品(包括家畜、家禽和水產品)經營者應及時清洗經營活動產生的污水污物,保持經營場所清潔衛生無污物污漬;禁止散養的豬、雞、等畜禽,禁止在屋頂、墻面(牛皮癬)亂貼廣告 。


      二、保持街面整齊。禁止在公共場地亂搭亂建鐵皮棚、板房、店外店等;禁止在小街小巷、居民區通道亂堆亂放垃圾及柴草雜物。


     三、保持井然有序。請您在指定或劃定區域停放車輛,禁止在市場內隨意駛入、停放自行車、摩托車及堆放雜物,禁止在老街等未設立停放位的地方停放車輛,保持市場通道暢通有序。


      四、倡導文明經營。禁止在市場規劃界限外占道經營,不出攤營,嚴禁出店經營,如您有占道、出店經營、出攤等不文明行為,請您自覺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我們全體市民將對您的不文明行為一起進行監督并督促您糾正。


      圩鎮是我們共同的市場,需要大家以主人翁的姿態一同守護。接下來,我們將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將治理“八亂”行為實行常態化管理,對于未按要求拆除違章搭建的雨篷、鐵皮棚、占道經營者及占道建(構)物等,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江西省城鄉規劃條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以及《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感謝您的參與、監督和支持,我們相信通過您和我們的共同努力,一定會營造一個文明、規范、整潔、有序的農貿市場,為創建秀美富裕文明幸福紅色老營盤鎮貢獻一份力量!


                        老營盤鎮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