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峨眉山市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工作實施方案》《峨眉山市農貿市場考核評星和以獎代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2020年7月24日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5日
根據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峨眉山市進一步加強農貿市場管理促進規范有序經營工作方案〉的通知》(峨府辦函〔2019〕24號)、《關于印發〈2020年市政府工作重點項目責任分解表〉的通知》(峨府辦函〔2020〕13號)精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我市農貿市場管理,提升農貿市場整體形象,結合我市農貿市場現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本著“規劃引導、循序推進”的工作思路,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以農貿市場業主和管理者投入為主,政府投入為輔,通過“建設一批、改造一批、規范一批、取締一批”,基本達到硬件設施完善、軟件管理規范、衛生制度落實、場容場貌整潔的要求,逐步形成管理規范、便民惠民、安全放心的農貿市場體系,更好地滿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工作內容按照《峨眉山市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計劃一覽表》(附件2)明確的責任單位、改造項目,對我市現有的25個農貿市場及4個擬新建農貿市場進行標準化提升改造(新建)。(一)對現有農貿市場硬件設施進行提升改造(新建),完善基礎設施,提升硬件檔次;(二)落實管理責任,健全各類管理制度,加強對農貿市場的常態化、規范化管理;(三)迅速推進新建虎溪河農貿市場、城北農貿市場、雙福五星村農貿市場、大為農貿市場等4個農貿市場相關工作。
三、工作原則(一)堅持統籌協調、屬地管理原則。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統籌協調;市級有關部門依職能職責開展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有關工作;各鄉鎮(街道)負責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推動過程中的協調、落實等工作。(二)堅持部門聯動、各司其職原則。在市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三)堅持先易后難、典型示范原則。既要全面推進又要注重重點突破與示范帶動,穩步推進提升改造(新建)工作。(四)堅持業主投入、政府補貼原則。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受益、誰投資”的原則,堅持以農貿市場業主和管理者為提升改造(新建)建設主體,采取農貿市場業主和管理者自主投入與市政府適當獎補相結合辦法,推進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
四、時間安排根據我市農貿市場的實際狀況,按照功能完善、改造達標、規范管理、方便群眾的要求,先城區后集鎮,分步分類實施改造。從2020年7月開始,預計202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提升改造(新建)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重點推進階段(2020年7月至8月)將重點突破與示范帶動結合,打造標準化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樣板。重點推進勝利街道城東農貿市場拆除重建,以及勝利街道龔竹市場、甘河市場、勝利農貿市場、貿易中心農貿市場、名山市場、綜合農貿市場,峨山街道峨山農貿市場、十里山市場,綏山鎮城北市場、光輝市場等建成區11個市場的規范化提升改造(新建)。
(二)縱深推進階段(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對標城區農貿市場建設要求,全面推進鄉鎮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重點包括建成區周邊的桂花橋鎮桂花農貿市場,羅目鎮羅目農貿市場,高橋鎮高橋農貿市場,九里鎮九里農貿市場,雙福鎮雙福農貿市場,符溪鎮符溪綜合農貿市場、符溪農貿市場及龍池鎮龍池農貿市場共計8個農貿市場以及勝利街道紅星果蔬批發市場提升改造(新建)。
(三)全面提升階段(2021年1月至7月)同步統籌完成綏山鎮太和農貿市場、龍門鄉龍門農貿市場、高橋鎮沙溪農貿市場、九里鎮樂都農貿市場及吳庵村農貿市場共計5個農貿市場的提升改造(新建);推進勝利街道虎溪河農貿市場、綏山鎮城北農貿市場、雙福鎮五星村農貿市場的新建工作;推動大為鎮新建農貿市場,改變以街代市現狀。同時,通過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常態建設等措施,切實扭轉農貿市場“臟亂差”狀況,全面鞏固農貿市場軟硬件建設,提升農貿市場治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為充分調動農貿市場業主和管理者的積極性,籌措資金,推進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按照農貿市場業主、管理者和市財政共同分擔,以農貿市場業主和管理者為主的原則,建立農貿市場標準化提升改造(新建)獎補機制。(一)理清國有市場管理,明確責任主體。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理順全市12個國有農貿市場管理關系,明確責任主體,統一經營管理,收益用于農貿市場的維護和日常管理,形成我市農貿市場的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管理示范效應。(二)落實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獎補。經申報同意后按照標準提升改造(新建)的農貿市場驗收合格后,國有、集體農貿市場按工程造價財評價格,私有農貿市場按有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價格(均不含土地房屋購置、房屋租金、人員工資、水電等運營費用)的30%由市財政給予補助。為保證質量,補助款項分三年兌付,每年兌付1/3。(三)推行農貿市場評星獎補措施。改造提升完成后,依據《峨眉山市農貿市場考核評分標準》,由市財政每年預算150萬元獎補資金,就農貿市場設施建設和制度建設、秩序規范、環境衛生、防控體系建設等開展監管考評,并給予2萬元—10萬元獎補,用作農貿市場規范運營管理的資金補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成立峨眉山市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附件1),負責統籌推進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各項工作。各鄉鎮(街道)、市級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工作,建立主要負責人主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專人負責的工作機制,確保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各階段工作有序推進、有效落實。
(二)明確職責,加強協調。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屬地原則,抓好業主協調和矛盾化解工作。有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聯動、各司其職”的原則,制定具體方案,強化指導,確保如期推進。
(三)強化管理,嚴格規范。各鄉鎮(街道)、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施工、消防、食品、治安、環境衛生等管理,確保安全有序。對規模較大的農貿市場可采取分區域、分批提升改造(新建)的方式,保證提升改造(新建)期間的市場供應。
(四)強化督查,保證進度。各鄉鎮(街道)、市級有關部門要及時報送工作進度,重大事項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督查機制,將農貿市場標準化提升改造(新建)工作納入督查內容,對未按照規定時間完成提升改造(新建)任務、未按照方案實施提升改造(新建)的進行督辦。
附件:1.峨眉山市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2.峨眉山市農貿市場提升改造(新建)計劃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