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加強“十四五”時期商務領域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有關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化是商務工作的重要基礎,是引領行業發展、規范市場秩序、推動流通變革、促進消費升級的技術支撐,對暢通國內大循環、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引領商務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加強“十四五”商務領域標準化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標準化戰略的決策部署,統籌內外貿標準,充分發揮標準在商務工作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和引領性作用,提升標準化治理效能,優化標準供給結構,提升標準化對外開放水平,加快建立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為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完善工作機制,強化治理水平。健全標準化管理機制,明確商務領域行業標準管理范圍,充分發揮商務領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行業協會和專業機構在標準制修訂、標準審查、宣貫培訓等方面的支撐作用。
——優化供給質量,促進深度發展。明確重點領域和行業標準制修訂指導目錄和方向,圍繞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壯大流通主體、提升消費能級、促進內外貿一體化和建設高水平開放平臺等方面,形成以基礎通用類、管理類和服務類為主體的政府與市場共同發揮作用的標準供給方式。
——完善實施機制,增強實施效能。強化標準實施應用,實現從“有好標準”到“用好標準”的轉變。應用標準開展宏觀調控、產業推進、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強化企業在標準實施中的主體作用,發揮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的基礎作用,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
——開展對外合作,促進內外聯通。鼓勵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加強同世貿組織有關方面在技術性貿易壁壘方面的交涉和協調,推動國內標準與國外標準之間相互轉換和應用,開展標準互認,推動中國標準與國際標準體系兼容。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引領商務創新發展的標準供給更加充分,初步形成科學適用、結構合理、銜接配套、國際接軌的新型商務標準體系。標準化管理機制更加完善,標準化應用水平明顯提升,標準化工作基本實現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協同發展轉變,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由國內驅動向國內國際相互促進轉變。標準化帶動商貿流通提質增效、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作用更加顯著,成為暢通資源要素循環、提高流通效能、引領消費升級、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有效載體,更好引領商務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標準化管理水平。健全標準化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及國家標準化改革有關文件精神,修訂《商務領域標準化管理辦法(試行)》。開展標準化基礎研究和國內國際標準比對分析,為持續深入推進標準化建設提供參考和指南。突出標準先導作用,加強流通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標準研究儲備。支持各地出臺標準化工作支持政策,保障標準化項目經費。強化標準化隊伍力量建設,開展標準化相關培訓。
(二)優化標準供給結構。優化標準框架體系,明確重點領域和行業標準制修訂指導目錄和方向,加強公益類、基礎類標準研制。充分調動各社會組織、企業制定標準的積極性,更好激發市場主體參與標準化工作的活力,推動建立政府和市場共同發揮作用的標準供給方式。開展老舊標準、已下達的標準計劃項目復審和評估,減少交叉重復。主動研判商務領域新發展趨勢,加快綠色流通、數字商務等新興領域標準制修訂。
(三)加快提高標準供給質量。嚴格標準審查機制,加強標準起草全過程技術審查,完善審查規則,規范審查程序。鼓勵各地組織開展標準化培訓工作,指導起草單位按照標準規則開展制修訂工作,提高標準制修訂水平和效率。緊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定有科技含量、先進適用的標準,切實提高標準質量和水平。學習借鑒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先進經驗,為制定高水平標準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四)強化標準宣貫應用。鼓勵綜合運用文本公開、標準釋義、標準解讀、信息反饋、評估評價等方式,增強標準宣貫效能。社會關注度高的重點標準利用新聞發布會進行發布。圍繞內外貿一體化、商貿流通提質增效開展標準化試點,總結形成可復制推廣經驗。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在制定政策措施時積極應用標準,探索標準在實施、評估方面的新模式,充分發揮標準化試點示范在標準實施中的重要載體作用。
(五)提升標準化對外開放水平。鼓勵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推動先進適用國際標準轉化應用。主動應用宣傳商務領域標準,探索同主要貿易伙伴開展標準互認,促進政策法規、質量標準、檢驗認證等相銜接,推動中國標準與國際標準體系兼容。開展標準化對外合作與交流,鼓勵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等組織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為對外開放特別是“一帶一路”建設提供信息服務支撐。加強國際標準化人才儲備。
三、重點領域
(一)加強農產品流通標準化,創新流通方式。推進農產品市場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制修訂市場管理技術標準,規范市場升級改造,推進市場分級分類管理,推行拍賣、訂單農業等現代交易方式。研究探索內外貿流通一體化的農產品市場標準,推廣企業典型做法,加快相關技術指南向標準的轉化,為農產品流通主體提升產品質量和打造品牌提供技術指導。
(二)加強生產資料流通標準化,促進健康發展。在技術應用和管理創新方面加強標準化建設,構建線上線下融合的生產資料流通標準體系。支持生產資料流通企業利用標準化手段銜接匹配上游供應與下游需求,打通產業鏈各環節,形成供應鏈集成服務模式,促進生產資料流通更好服務產業發展。鼓勵生產資料流通企業在基礎設施、交易方式、運營管理、物流配送、場景體驗等方面加強標準化建設與應用,以標準化推進轉型升級,促進健康發展。
(三)加強供應鏈物流標準化建設,促進流通降本增效。完善供應鏈相關標準,推動供應鏈技術、服務、模式等方面的協同創新,提高跨行業、全環節的供應鏈協調效率。重點推進供應鏈風險評估、供應鏈數字化、供應鏈管理服務等領域標準研制,提高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持續推進商貿物流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推廣標準托盤、標準周轉箱(筐),提高循環共用效率和水平。
(四)完善流通設施標準化建設,培育創新發展新動能。加強縣域商業體系標準化建設,改造提升縣城綜合商貿服務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鄉鎮商貿中心、村級商店。提升商品市場標準化水平,完善市場建設、管理、運營、服務等相關標準,提高流通效率,促進消費潛力釋放。推動農貿市場標準化、智慧化升級改造,打通城鄉流通“微循環”。優化社區便民生活服務標準,完善“智慧商店”、“智慧街區”、“智慧商圈”建設標準,健全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標準體系。
(五)健全現代服務業標準體系,提升傳統消費能級。推動汽車流通、石油成品油流通、繭絲綢、酒類流通、舊貨流通、藥品流通、國際貨運代理、生產性服務業、居民服務業和網絡拍賣等方面標準化建設,著力改善消費環境,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構建適應新形勢下流通發展需要的高質量標準體系。加強流通企業信用評價指標、信用管理體系標準化建設,充分發揮信用標準化的技術支撐和保障作用。引導中華老字號企業標準化生產和企業內部標準化體系建設,助力規范化發展。
(六)完善商貿流通數字化標準,支撐商務高質量發展。加強商務領域數字技術應用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建立統一的大數據全流程管理標準,推動5G、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標準化應用。加強電子商務新業態新模式標準建設,促進直播電商、社交電商等規范發展。完善電子商務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加強服務載體、物流支付、監測分析、人才培養等標準建設,提升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基地、產業園區的服務承載能力。
(七)強化內外貿一體化發展,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加快外貿領域標準研制,制定相關產品出口質量要求。組織動員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研究開展跨境電商領域相關標準制修訂,輸出更多“中國方案”和“中國經驗”。落實外商投資法等規定,保障外資企業平等參與標準化活動。做好世貿組織框架下強制性標準的合規、咨詢等工作,按照世貿規則做好標準制定與通報事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商務部將充分發揮部內標準化工作推進機制作用,加強與標準化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對地方商務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支持建立跨區域的標準化協作機制。加強對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標準化技術機構的指導,提高有關單位標準研究、制修訂及推廣能力。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對標準化工作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完善保障政策。完善標準制修訂經費保障機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爭取將標準化建設納入有關試點示范項目資金支持范圍。各地要制定完善促進標準化發展的政策措施,強化政策支持,健全標準化表彰和獎勵制度。建立和健全財政投入保障制度,統籌安排標準化工作資金,加大標準化資金投入,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加大投入,形成政府部門引導、市場主體為主的標準化經費投入保障機制。
(三)強化隊伍建設。支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行業協會對企業從事標準化工作的人員開展專業知識培訓,鼓勵企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參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研制工作。加強標準化專家隊伍建設,建立標準化專家庫,穩定和擴大標準化人才隊伍,發揮專家咨詢與技術指導作用。商務部將加強對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技術支撐單位從事標準化工作人員的標準化培訓。
(四)做好宣傳推廣。建立商務標準化案例庫和優秀成果推廣平臺,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加大媒體宣傳和推廣力度,提高社會認知度和企業參與積極性,提升從業人員標準業務水平。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標準化試點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地方媒體、政府網站等多種渠道和方式,有針對性地選擇引導帶動作用強、公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面廣的試點單位進行深度宣傳和跟蹤報道,持續擴大試點影響力。
商務部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