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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文成縣城鄉農貿市場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文成縣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成縣城鄉農貿市場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戰略,加大我縣農貿市場城鄉一體化發展建設力度,加快推進農貿市場提檔升級星級創建步伐,全面提高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推動農貿市場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作為根本出發點, 堅持農貿市場公益性、民生性、社會性的特點屬性,強化農貿市場惠民生、保供應、穩物價、保安全、促消費的功能定位,統籌推進城鄉農貿市場一體化建設發展,以劃轉、收購、承租、托管等方式對全縣國有、村辦、民營舉辦的農貿市場進行統一管理。在2022年,組建文成縣豐民農貿管理有限公司,劃轉3家國有農貿市場(含二新農貿市場);到2024年,劃轉所有國有農貿市場,并在堅持平等、客觀、公正的原則和不違背公平競爭的情形下,收購、承租、托管其他農貿市場及新建農貿市場;實現省級放心農貿市場覆蓋率達80%以上,星級農貿市場建設覆蓋率達100%。

二、主要任務

(一)組建成立文成縣豐民農貿管理有限公司。由縣國控公司出資組建國有獨資有限公司——文成縣豐民農貿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縣豐民公司),作為縣國控公司的子公司,按國企正股級單位配置(其中董事長由縣國投公司副總經理兼任)。縣豐民公司為獨立法人機構,獨立運營核算,縣國控公司不參與具體管理事項業務。

(二)劃轉國有產權農貿市場。整合現有國有產權的4家農貿市場,產權統一劃入縣豐民公司,作為縣豐民公司的分公司,實現國有農貿市場產權主體統一,市場管理運營體系統一,管理標準及考核辦法制定統一,設立農貿市場管理辦公室,實行場長負責制。

(三)啟動非國有農貿市場改革談判。縣豐民公司按照企業自愿原則,在國有控股的前提下開展商務談判,對愿意整合的企業先行進行資產評估,并開展再談判。縣豐民公司確定符合市場導向的改革方式和合同條款后,與企業簽訂合同,各方依照約定完成義務行為。在自主選擇、公平公開基礎上,改革方式如下:

1.收購非國有產權農貿市場。對產權主體單一、有意愿被收購的農貿市場,由縣豐民公司負責啟動收購工作,經第三方資質公司審計確定回購費用,雙方簽訂協議后,劃轉產權,納入國有農貿市場進行統一管理運營。

2.承租非國有市場經營權。對于產權復雜短期內無法收購的、有意愿出租市場經營權的農貿市場,可以先回收市場經營權,由縣豐民公司負責承租工作,經第三方資質公司審計確定回租費用,雙方簽訂協議后,明確市場產權所有人只收取回租費用,不參與農貿市場運營管理,由縣豐民公司參照國有農貿市場標準進行管理運營。

3.實施專業化托管管理。對于收購、承租有困難的農貿市場,前期先以托管為主,制定文成縣農貿市場托管方案,可以委托具有能力的公司或縣豐民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建立統一的農貿市場管理團隊,將農貿市場的日常經營秩序納入統一管理,推動農貿市場走入專業化托管、規范化管理的道路。

(四)科學規劃農貿市場配建。根據《文成縣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相關規定,對列入城中村改造的村辦農貿市場,鼓勵以貨幣形式安置收儲,不再由村級單位負責重建;在住宅小區地塊出讓時,農貿市場作為公共配套資源,由房地產開發商配建并移交當地政府,并實施統一運營和管理,至2035年農貿市場15分鐘步行可達化覆蓋率接近80%。

(五)完善農貿市場精細管理。推廣遠程監控監管新模式,全縣農貿市場納入遠程監控監管范疇,實現遠程監控監管的全覆蓋。要不斷健全農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商品質量索證索票、食品安全快速檢測、不合格商品退市銷毀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農貿市場經營戶信用評價及信用公示制度,提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水平。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全縣農貿市場進行抽查測評,實時發布全縣農貿市場長效管理指數測評報告。

(六)提升農貿市場智慧化能級。運用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加速農貿市場運營由“傳統人工”向“高效智能”的轉型升級。結合市場“五化”改造,應用信息化集成系統,實現價格采集、移動支付、食品溯源、交易信息、信用評估等信息的數據歸集、數據分析、數據溯源,提供運營管理決策的數據支撐。配備市場公用智能化設備終端,消費者通過電子屏實時查詢商戶證照、菜品價格、檢測結果、攤位信息等,實現功能自助化。

(七)改革現有農貿市場運營模式。按照“政府主導、集成管理、智慧運營、惠民利民”的總體設想,轉變以利益為第一要位的農貿市場運營模式,落實公益性、民生性、服務性、保障性的功能定位,將市場攤位費水平控制在農貿市場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水平上,保持運營有序,保有市場競爭,保障供應穩定,保全多方共贏。

三、職責分工

(一)縣發改局:負責農貿市場規劃建設、改造升級項目立項工作。

(二)縣公安局:負責農貿市場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確保市場場外交通秩序良好,負責查處農貿市場劃轉、收購、承租、托管等工作中涉及妨礙公務的違法行為。

(三)縣財政局(縣國資辦):負責實施縣豐民農貿管理有限公司的經費保障工作,對全縣農貿市場進行資產評估,協助縣豐民農貿管理有限公司開展融資及農貿市場劃轉、收購、承租、托管等相關工作。

(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按照《文成縣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規定,在住宅小區地塊出讓時,根據規劃要求確定配建農貿市場作為公共配套資源建設,審核改建、擴建農貿市場的選址、用地和建設方案。

(五)縣住建局:負責指導農貿市場改造升級(新建)工程質量監督。

(六)縣審計局:負責農貿市場劃轉、收購、承租和托管費用的監督工作。

(七)縣市場監管局:作為縣豐民公司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農貿市場主體登記變更、農貿市場提檔升級、放心市場、星級市場創建等指導工作;協助縣豐民公司的融資方案、市場建設、運營管理、干部人選、人事任免等工作,協助縣豐民公司開展農貿市場劃轉、收購、承租、托管等相關工作。

(八)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農貿市場供排水、排污、綠化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農貿市場周邊占道經營、流動攤販、交通秩序管理,確保市場周邊環境良好。協助做好與農貿市場搬遷或改造提升有關的臨時場地安置、臨時場地周邊環境秩序維護工作。

(九)屬地鄉鎮政府:負責做好轄區內農貿市場的調查摸底,提出農貿市場改革處置的建議方案;配合對轄區內的國有農貿市場劃轉以及村辦、私人舉辦的農貿市場進行收購、承租、托管等政策處理工作;負責農貿市場周邊市容市貌規范管理,牽頭組織對馬路市場、臨時交易點的整治工作。

(十)農貿市場舉辦方:根據當地政府統一安排,主動配合做好農貿市場的劃轉、收購、承租和托管等工作,未完成劃轉、收購、承租和托管的市場舉辦方需按照農貿市場管理標準進行運營管理,切實履行市場舉辦方管理職責。

四、實施計劃

待文成縣豐民農貿管理有限公司組建后,縣市場監管局與縣豐民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計劃事宜。

五、附則

本方案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大、政協辦,縣人武部,縣法院、檢察院,

各群眾團體。

文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