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辦〔2022〕7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河源市源城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方案》已經九屆12次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市場改造辦(設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
源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河源市源城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方案
為打造干凈、整潔、有序、安全、文明的市場環境,推進源城轄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和管理工作,提升市場品位,營造良好營銷環境,增強市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農貿市場綜合治理行動工作實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粵市監辦發〔2020〕1109號)要求和市場建設標準以及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區政府決定實施源城轄區12個農貿市場進行升級改造。為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優化市場布局、促進市場發展、改善市場環境、方便群眾消費”為宗旨,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針,緊緊圍繞與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民生問題,扎實推進源城區農貿市場硬件設施改造升級和管理規范化,努力營造衛生整潔、功能完善、食品安全、市場繁榮的良好消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按照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時間節點的要求及標準,強化措施、加快進度,落實源城轄區12個農貿市場的全面升級改造達標建設,切實加強市場管理,確保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達到“雙創”標準。
三、工作原則
堅持“建管同步”“軟硬兼施”的原則,在加快市場硬件設施改造的同時,規范市場經營管理,提升市場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堅持全區一盤棋,區直相關部門協調聯動,各方支持配合,穩步推進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源城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實施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黃模周(副區長)
副組長:劉進平(區府辦副主任)
歐小衛(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成 員:鄧 斌(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葉亦書(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陳素芳(區財政局總經濟師)
陳志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張小軍(區農業農村局四級主任科員)
劉景輝(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顏偉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黃淑茂(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傅斌峰(區消防救援大隊參謀)
蔡春嬋(區國有資產事務中心副主任)
李少輝(埔前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羅偉強(源南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賴碧艷(東埔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李 聰(源西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葉錦新(上城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曾海瀅(新江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朱 浩(高埔崗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潘路雄(廣東省河源運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區市場改造辦”),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由歐小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可根據工作需要由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開展工程申報、工程竣工驗收、審核補貼獎勵等工作。
五、職責分工
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參與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方案審核、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區財政局:統籌協調安排撥付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獎勵資金。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程報建及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協調解決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建設工程施工過程遇到的相關問題,參與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方案審核、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活禽經營市場消毒、無害化處理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督促市場開辦者落實改造四防設施、消毒設施等,使其符合病媒生物防治和衛生防疫工作要求。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民營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工作,并指導區屬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牽頭制定和審核所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實施方案,并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的驗收工作;承擔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依法對農貿市場進行登記注冊,確認市場開辦者、場內經營者的主體資格,查處無照經營和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負責對農貿市場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督促市場開辦者和場內食品經營者履行好入場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進銷臺賬登記制度等法定義務,保障市場內食品質量安全。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配合、協調各鎮(街道)做好農貿市場垃圾清運、市場周邊環境整治及占道經營治理、設置農貿市場周邊市容環境臨時疏導點及相關配套設施等工作;督促、指導市場開辦者做好公廁建設管理。
區消防救援大隊:指導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方案消防安全等相關工作。
區國有資產事務中心、廣東省河源運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金溝灣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制定和實施所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實施方案,會同區直有關部門,協調升級改造期間相關工作。
各鎮(街道):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轄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期間臨時經營場地安排、衛生保潔、市場秩序等工作。
六、資金獎勵標準
對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予以適當獎勵,獎勵資金不得超出市場升級改造實際投入資金;市場升級改造實際投入資金少于獎勵資金的,按實際投入資金額予以獎勵。
以市場房產證為依據,最終根據實際改造面積大小確定獎勵標準:
(一)2000平方米以下(不含2000平方米),獎勵改造費用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下同);
(二)2000至3000平方米(不含3000平方米),獎勵改造費用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
(三)3000平方至5000平方米(不含5000平方米),獎勵改造費用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
(四)5000平方至8000平方米(不含8000平方米),獎勵改造費用最高不超過70萬元(含70萬元);
(五)8000平方米以上,獎勵改造費用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
獎勵資金來源于市財政解決65%,區財政解決35%。
七、工作安排
(一)申報。
市場開辦者向區市場改造辦提出市場升級改造申請,提交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市場升級改造申請書》(詳見附件5)。此項工作在2022年4月中旬完成。
簡化審批手續,區市場改造辦受理所轄市場申請后,提出受理意見并于5日內完成審定。審定通過后,經由源城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批復市場開辦者。上述工作在2022年4月下旬完成。
(二)施工。
市場升級改造方案經審定后,市場開辦者應在5日內組織施工,并在2022年6月中旬完成施工。
(三)驗收。
市場升級改造施工完成后,市場開辦者按標準自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向區市場改造辦提出驗收申請,提交《市場升級改造驗收申請書》(詳見附件6)、市場升級改造前后的對比圖片、工程結算報告等材料。
區市場改造辦受理驗收申請后,提出受理意見并于5日內組織驗收,填寫驗收審核意見表(詳見附件7)。最終驗收合格的,經源城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復市場開辦者。上述工作在2022年6月下旬完成。
(四)獎勵。
區財政局收到區市場改造辦驗收意見后,應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獎勵資金的撥付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是一項牽涉面廣、資金投入大且影響深遠的社會系統工程,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民生工程”,也是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的前提和艱巨的任務。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將其納入本單位重點工作來抓,實行“一把手”負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落實責任,切實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確保此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二)加強扶持,調動積極性。政府資金扶持是推動市場升級改造的關鍵,財政部門要采取和落實獎勵措施,充分發揮政府扶持資金的杠桿作用,帶動市場開辦者投入資金對市場進行升級改造。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幫扶市場開辦者解決市場升級改造面對的實際困難,尤其是對部分建成經規劃批準的臨建市場,在科學規劃市場建設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到市場發展潛力和周邊群眾的生活需求,盡可能采取靈活寬松的市場用地政策,解決市場規劃長期臨建的問題,充分調動市場開辦者參與市場升級改造的積極性。要堅決取締非法市場,對于未經批準或者未按批準內容臨時建設的市場,住建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因地制宜,扎實推進。由于我區農貿市場的建設起點、產權歸屬、經營狀況各不相同,必須在徹底摸清市場投資和經營情況的基礎上,采取先易后難、分步實施、以點帶面的方式扎實推進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產權單一明晰、經營狀況較好的市場要優先進行升級改造,堅持硬件與軟件配套改造“雙高”標準,率先建設高質量、高標準的市場升級改造樣板市場。
(四)積極引導,確保穩定。做好市場升級改造的宣傳引導工作,認真向市場開辦者和經營戶宣傳有關政策法規,爭取社會各方面對市場升級改造的理解和支持。市場升級改造期間,要協助市場開辦者做好場內經營者的安置工作,加強市場監管,防止出現以市場升級改造為名,哄抬物價,擾亂市場正常經營秩序。此外,還要做好升級改造完成后的市場后續管理工作,引導市場開辦者合理收取租金,避免出現大幅度提升租金致使經營者罷市的現象,并加大對市場外部環境的整治力度,堅決取締市場周邊亂擺賣、占道經營的現象,疏導經營者入場經營,切實鞏固市場升級改造的工作成果。
附件:1.源城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進度表
2.源城轄區12個農貿市場參考信息表
3.河源市創建國家文明城市農貿市場硬件設施升級改造達標建設指引
4.河源市創建國家文明城市農貿市場軟件設施升級改造達標建設指引
5.源城轄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申請書
6.源城轄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驗收申請書
7.源城轄區市場升級改造驗收審核意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