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況
為加快推進我市農貿市場硬件設施及管理服務提升,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文明典范城市創建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洛陽市農貿市場超市化改造提升獎補措施》。
二、主要內容
《獎補措施》主要有3個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了農貿市場超市化改造提升獎補措施。對2023年底前完成新建、拆建或改造提升且通過驗收的超市化農貿市場,市財政按照區級財政對其實際投入的30%進行獎補。明確了改造提升的類型、標準、申報流程和相關要求等。助力提升城市區農貿市場整體硬件設施,促進農貿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二是明確了農貿市場星級創建獎補措施。按照“統一標準、突出特色、分類實施、差異獎補”的思路,由各城市區每年對創建為五星、四星、三星級農貿市場的,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補資金,市財政按區財政對實際獎勵金額的30%對區政府進行補貼。政策持續至2025年底。
三是明確了職責分工。明確了各城市區政府及各相關單位工作職責,突出了日常監管及屬地管理職能。
三、文件主要特點
《政策措施》通過政策引導,助力我市農貿市場硬件提升、管理提質。一方面鼓勵市場業主方、市區各級平臺公司和大型連鎖商超參與超市化農貿市場的建設提升工作,按照《洛陽市農貿市場建設提升導則》標準,建設高標準、特色化農貿市場,提升現有農貿市場硬件設施水平,增強農貿市場的公益屬性;另一方面通過星級創建獎補,引導農貿市場業主方加強對市場的日常管理,提升業主方規范化運營的積極性。